最近很悶  

       誰說真誠太沉重

     對是錯得糾正

     人泯滅良心傾

     把陽關挖成坑

     乃良民一身輕

     中只求天下平

     心寡慾也不能

     河漢界看分明

 

  去年的1111, 我與一位女士發生

車子擦撞事故, 發生車禍當下,總是茫茫然

, 一開始我還搞不太清楚狀況, 心想車子

被刮了,還好人都沒事, 當下就想算了, 沒想

到這位女士竟下車來, 說她要報警, 說我撞

了她的車, 我心裡想, 我明明停了車, 眼睜

睜看著她刮過我的車,怎會是我撞了她呢?

還好車子都有保險,我也不怕,只覺得這位

女士腦筋有點不太清楚, 撞了人, 還說我

撞她, 一付斬釘截鐵的樣子, 連我自己都

開始懷疑我自己了, 心想以和為貴, 當下

雖不知誰對誰錯, 便也低聲的跟她說對不

. 看她那麼意志堅定.不想與人爭吵的我

向來是有罪認罪,無罪,我也扛起來的行事

風格, 又再這一次表露無遺.

    開車多年, 發生過幾次車禍, 如果對

方是摩托車騎士受了傷, 我一概都會把罪

扛下來,反正有保險公司理賠, 我只是多付

幾萬塊保險費,這是我跟一位NISSAN汽車

業代的朋友學來的大氣, 他常常幫我處理

車禍事宜, 也處理過大大小小的車禍, 他跟

我說, 不管怎樣, 人家是受了傷,我聽了很

是受用. 從那時起, 每次發生車禍, 只要是

對方是摩托車騎士, 受了傷的, 我一概承認

是自己的錯.記得有一次保險公司賠了一位

女騎士二十多萬,而她只是擦撞到我的車受

了輕傷而已, 我作事總不計較,但不知這樣

到底會不會縱容壞人,心裡只簡單想, 不要

讓人受罪即好.萬物輪轉,我總以為心慈是美

, 寧願自己吃虧, 也不願意占人便宜,我這

種好好個性,也許哪一天被枉死也說不定.

     話說到此, 這次車禍,依慣例我是交由

保險公司處理,本想說這次又得賠人家了,

可是, 這次不一樣, 保險公司說是對方的錯

說好要幫我爭取賠償, 老天有眼, 這場車禍

被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 我走在中線車道.

她從我左後方駛來, 並強行從內線車道擠入

我的中線車道, 路上還畫著雙白線, 不可跨

越車道的, 所以這次保險公司不賠, 說要等

對方出險, 我才能拿到賠償金, 這下換成我

是受害者, 要找人賠償了,為了確定這次車

禍真相, 我還特意請假去了一趟警局, 親自

調閱了錄影帶,確認了當天的狀況, 還原了

事實的真相.就等著保險公司幫我求償了,

    一天拖過一天, 保險公司也沒那麼盡責

,這家保險公司, 我貪它便宜才換過, 對保

險員並不熟悉, 也未承謀面,人家不積極,

我想也過了三個月,就這樣一天拖過一天.

    誰知我老公, 有一天就開口了, 說對

方明知錯了也沒道歉也沒電話, 當初還說

我撞她,決定要討個公道.首先叫我去保養

場估價,估下來要九千多元, 接著打電話問

我的保險公司為何還沒追討到保險金, 原來

對方不肯出險, 所以對方的保險公司也不必

賠償我的損失, 這位女士知道是自己錯了,

硬是不肯出險, 連保險費都要省.於是, 我們

打了電話給這位女士, 跟她要求賠償,誰知

對方態度強硬, 還硬說是我撞了她的車,不願

賠償,我老公說一定要給她一個懲罰,

然對方不肯出險, 又不願理賠, 只好到鄉公

所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 抱著調解不成,

要上法院告她的決心.

    去了鄉公所, 寫申請書調解, 沒想到對

方是公務人員, 與鄉公所的關係也很好,

次約好調解的時間到來, 她總有理由推說出

, 上班很忙, 屢次不來與我們作調解,

調解委員會也跟著她起舞, 那些委員不知作

何調解, 連監視器錄影帶也不看,到最後一次,

終於與這位女士約好一個日子, 大家來

調解, 我因對這位女士觀感不好, 不願大家

在那邊大吵, 所以委由我先生出面處理.

最後呢,當然我方居於劣勢, 我先生竟說

不過對方,只因對方強說, 車禍當時, 我有

跟她說對不起,我先生一聽又以為我理虧,

就被對方罵個臭頭,最後只拿了二千塊收場.

  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是, 我作人一向與人

為善, 車禍當時, 當事人並沒有辦法立刻

判斷誰對誰錯,而我的作法是先跟對方說聲

對不起一聲, 免得事後起衝突到不可收拾的

地步,沒想到該女士,一昧的積非成是,首先

不敢去看監視器上的錄影帶, 然後推說她沒

看過錄影帶,又說, 我在車禍當時曾跟她對不

,但她卻不曾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出面,

而且時至今日, 依然一口咬定是我撞她的車

.而我的那一句對不起, 正好成了她最好的

武器.

    是否人們只想爭取表面上的面子問題,

而可以昧著良心說謊話, 對方是一位職位

頗高的公務人員,在台北上班有的是優渥

的環境,卻會如此得心術不正, 倒因為果,

積非成是,真是令我嘆息,而我在這次事件中

完全處於弱勢的狀態, 只有老公跟我站在一

條線, 警察不能給我公義, 調解委員會不能

還原事實的真相.我真是悶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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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ㄚ 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1) 人氣()